首先,一般是原告举证被告该对自己怎么怎么样,原告是举证责任人。而证据对谁赢谁输的影响是最大的,法院对证据的证明能力的认定是:查证属实,可以反映真实的事实,并且这个证据和事实有关、来源和形式还合法,这样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然后法院根据证据能证明的事实,进行裁判谁胜诉谁败诉。
法院认定证据证明能力的7个常见处理:
1、原告的举证:要达到高度可能性,就是一般人的认知,觉得应该就是这样了,达到这个程度,就是认定事实存在;但是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口头医嘱、赠与事实的证明程度,要达到排除合理的怀疑,就是怀疑可以,只要能排除合理的怀疑就行。
2、被告反驳,动摇了这个事实的可能性,那么法院认定这个事实不存在(仔细品品这句话,这就是原告比被告在相同情况下为什么更难赢的一个大原因)
3、所有证据,必须开庭由对方质证,没有这一步的,法院对这个证据忽略
4、违法收集的证据,无效,即使真的,法院也忽略,因为这些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的权益。比如闯进别人家去取证、装人身上窃听器、找人天天跟踪等。
5、你们诉讼中达成的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这里面的内容,不能作为以后起诉的不利的证据来使用,因为调解和和解,双方往往都会有妥协,所以用来当证据,很扯。
6、一方举证证明:一个自己想举的证据但在对方手里,那对方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还不提交,那法院认定这个事是真的。
7、法院判决前,承担举证责任的人(一般是原告)没有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没法证明其主张的事实,那原告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这样原告可能就败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