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专业知识讲课

1.我现在想要学习一些关于农民合作社的知识,

农民合作社 – 农民合作社的成立 2006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7号主席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目前,四川德阳市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900余个,带动农户50余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对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为帮助德阳市广大农民群众正确理解、运用该法,《德阳日报》记者特采访市供销合作社负责人,对其中人们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农民合作社 – 含义 名称 农民合作社 注音 nóngmínhézuòshè 释义 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合作社 –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2006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 农民合作社 –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的程序 1。

发起筹备 2。 制定合作社章程 3。

推荐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 4。 召开全体设立人大会 5。

组建工作机制 6。 登记、注册 农民合作社 –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二)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五)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 “国家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农民合作社 –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和住所; (二)业务范围; (三)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四)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五)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 (六)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 (七)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 (八)章程修改程序; (九)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十)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 (十一)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农民合作社 –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1)参加成员大会。

这是成员的一项基本权利。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每个成员都有权参加成员大会,决定合作社的重大问题,。

2.供销社的专业知识是什么

供销社是合作经济组织,其宗旨是为“三农”服务,以企业形式存在,发挥着农村市场中工业品、农产品、小商品、农业生产资料及农民日常生活用品购销的主渠道作用。县级以上供销社纳入政府机关部门管理,经费来源属于财政拨款。各省、市都有相应的供销合作社组织。

中国的合作社运动起源于20世纪初,已有90多年的历史了,曾出现在信用、生产、消费、运销等领域。建国初期,合作社在生产、供销、消费等领域得到普遍发展,计划经济时期,供销社在商品流通领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供销社是中国最大的合作经济组织,约有1.8亿户社员,20000多个基层社,近100万个经营服务网点,其中农业生产资料(花肥、农药、农膜)和棉花的经营占有市场份额的50%,此外,仓储运输业、服务业、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产业也蓬勃发展。中国合作社的名称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国际上,最早的合作社是1844年罗墟代尔合作社成立,揭开了世界现代合作社运动的序幕。全球国际合作社组织的名称是“国际合作社联盟”。亚太地区合作社社员占全球国际联盟世界社员2/3,其名称是“亚太地区合作社”。

国际上,一些国家出台了《合作社法》,中国也于2007年7月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3.什么是专业合作社

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参加的、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生产经营组织。

现在农村专业合作社在全国各地农村蓬勃发展,也许在你的身边就有较多的 专业合作社,你看准了加入其中就能找到好的项目,如蔬菜专业合作社、水 果专业合作社、生猪专业合作社、休闲农业合作社等等。这些专业合作社的 最大特色就是二统一^ :统一^指导生产、统一^商标、统一^销售。

从而做到小生产、大经营。小生产、大经营的条件就是一村一品。

尽管每家每户只有几亩地的 小生产,但整个村庄甚至几个村庄的农民都生产同一个品种的水果或者蔬菜, 方便统一商标、统一包装、统一价格,也就成了大规模经营。

4.什么叫“农民专业合作社

李某等许多农户想要成立专业合作社,可是却一直没有搞清楚合作社是 什么性质的?与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 区别,也不清楚如果成立了专业合作社,会不会改变自己原有的家庭承包经 营。

因此,。虽然听说专业合作社好,却一直没有勇气尝试。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 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 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 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所谓合作,就是由于同样的需求,一群人聚集起来,共同去做一件事。

由于合作,人多力量大,可以做比一个人单打独斗时更大的事,也更容易把 事情做好。简单地说,合作社就是把许多农民的农产品集合起来出售,卖一 个好价钱,当然也可以集中采购生产资料,把价钱降得更低。

农民专业合作 社和过去“一大二公”的合作社有本质的区别,是一类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新 市场主体。 需要强调以下两点。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的经济组织,是农民为获取良好的 服务,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只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实体型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那些只为成员提供技术、信息等服 务,不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农产品行业协会等不属于 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调整对象。

农民专业合作社 是自愿和民主的经济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他们成 立或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位成员在组织内部地 位平等,并实行民主管理,在运行过程中应当始终体现&民办、民有、民 管、民受益”的精神。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成员自我服务为目的而成立的, 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都是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或提供同类服 务的农业生产经营者,目的是通过合作互助提高规模效益,完成单个农民 “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合算”的事。这种互助性特点,决定了它以成员 为主要服务对象,决定了“对成员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原则。

(2)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之上。农民专业合 作社区别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由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成员,即以农民为主体,自愿组织起来的新型合作社。

加人农民 专业合作社不改变现有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如土地承包制、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制度等。

5.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以下简称《农业法》)第11条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宗旨、原则和建立程序。

根据该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合作社性质的经济组织。农业合作社是世界上解决农产品分散经营与大市场矛盾的主要方式,我国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也正迅速发展,并对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将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联成一体,形成合作经济性质的产业化经营体系,使农民参与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分配,获得了更髙的经济效益。

6.农民专业合作社怎样管理好

(1)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设立,在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登记满2年。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独立的银行账号。组织 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齐全。

(2)根据本社实际情况并参照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 范章程》制定章程,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社务公开制度、议事决策记录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并认真 执行。 (3)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代表)大会并有完整会议记 录,所有出席成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涉及重大财产处置和重要 生产经营活动等事项由成员(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切实做到 民主决策。 (4)成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或一 人一票制加附加表决权的办法,其中,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超过 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切实做到民主管理。

(5)按照章程规定或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建立 健全社务监督机构,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或执行监 事,或由合作社成员直接行使监督权,切实做到民主监督。 (6)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设置会计账 簿,编制会计报表,或委托有关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财会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 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合作社的财会人员。

(7)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情况和盈余返 还状况等。 提取公积金的合作社,每年按照章程规定将公积金量 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并记入成员账户。

(8)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9)每年组织编制合作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或 亏损处理方案、财务状况说明书,并经过监事会(执行监事) 或成员直接审核,在成员(代表)大会召开的15日前置于办公 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质询。

监事会(或执行监事)负 责对本社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审计结果报成员(代表)大会, 或由成员(代表)大会委托审计机构对本社财务进行审计。自 觉接受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7.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怎么管理

1。

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满2年。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齐全。 2。

根据本社实际情况并参照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制订章程,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社务公开制度、议事决策记录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3。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代表)大会并有完整会议记录,所有出席成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涉及到重大财产处置和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等事项由成员(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切实做到民主决策。

4。成贝(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彳了一人一票制,或一。

人一票制加附加表决权的办法,其中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切实做到民主管理。 5。

按照章程规定或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建立健全社务监督机构,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或执行监事,或由合作社成员直接行使监督权,切实做到民主监督。 6。

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设置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或委托有关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财会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

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合作社的财会人员。 7。

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情况和盈余返还状况等。提取公积金的合作社,每年按照章程规定将公积金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并记入成员账户。

8。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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