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已认证未抵扣的发票怎么处理

当月已认证未抵扣的发票怎么处理

已经认证但未申报抵扣的专用发票对方作废了,购买方在申报当期增值税的时候自动把该张发票税额做进项税转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有关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纳税人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发票进行了作废处理,应各自及时向双方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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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跨越未申报发票的具体原因

跨月未申报的按照未申报原因可以分为两种:

如果是跨月未申报,那就要清楚未申报的原因,是客观原因,还是公司或财务人员的主观原因造成的未申报.

(一)客观原因

如果是客观原因,比如自然灾害、办税人员伤亡、突发疾病或擅自离职等等,这些原因可以想税务局写清书面的情况说明,并申请补申报.

(二)主观原因

如果是办税人员的主观原因,比如忘记了或者申报漏了等等,这种情况已认证的可抵扣发票就不能补申报.

在平时的工作中对于可抵扣的进项发票要引起注意,从进项发票开发票日开始算起的360天内必须抵扣,一般是每月15日以前要进行纳税申报.

当月已认证未抵扣的发票怎么处理?综合以上所述,一般公司当月认证的发票进项税额都是需要进行申报抵扣的,但是如果还没有申报抵扣的都可以将其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这点在正文中都有介绍,小编老师不在累述.其实关于发票作废的处理相信你们看完后应该都了解了,更多会计知识都在我们网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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