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公司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旅游公司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1.取得旅游服务收入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支付别的公司旅游服务分包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入账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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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差额征收的销售额?

旅游业差额征税的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以上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扣除凭证并不必须是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及其他有效凭证都可以,但是,如果专用发票用于差额扣除了,那么其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

旅游公司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整体上来说,其实根据小编老师罗列的政策规定,旅游业纳税人经营所得额可以采用差额征收增值税的额方式计税,具体的会计分录可以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增值税的科目核算,如果你们对于这个解答不满意的话,都可以来本网站找老师进行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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