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缴纳有哪些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残保金.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的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1、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打印《一般缴款书》后,到银行缴款;
2、到地税服务大厅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按照核定金额自行填写后到银行缴款;
3、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市地税局网络打印《一般缴款书》后,到银行缴款.
残保金缴纳方式
残保金按年度缴纳.用人单位应于每年7至12月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保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已安排残疾人的,应同时出具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定的《四川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书》.税务机关凭此《确认书》核定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保障金.
残保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同级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关于残保金缴纳有哪些规定先到这里,具体残保金缴纳标准等要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来看,每个地方对于残保金缴纳规定上是有不一样的规定,在缴纳残保金的时候财务人员记得要看清楚当地对残保金缴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