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专票是否可以抵扣

职工福利费专票是否可以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的是职工福利不能抵扣.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一般纳税人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在180天内都必须认证抵扣,经核实不属于进项抵扣范围的,一律做进项转出处理.从而,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与抵扣联数据信息比对一致,消除滞留票.

“滞留”:由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不认证,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稽核系统中提示为”滞留发票”:有存根联信息(一般纳税人开 票方通过抄报税的方式将存根联信息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抵扣联信息(因为不认证),在次年的6月底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滞留发 票”信息,由购买方税务机关查明不抵扣原因.

erp系统是什么意思啊

可在税前扣除的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包括哪些内容

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的政策参见下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

“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规定:

“一、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职工福利费专票是否可以抵扣?对一般纳税人企业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但也不是所有的专用发票都可以进行抵扣,财务人员要对能抵扣的专用发票跟不能够抵扣的专用发票都分清楚,不能抵扣的发票就不要用于抵扣.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