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作废如何处理跨月
跨月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开一张红字发票冲掉它.销货方申请符合条件:
1、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2. 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提供材料:
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一式两份),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2)、如属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提供开票有误的蓝字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已丢失,应提供《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和相关联次复印件)(对应蓝字发票未抵扣进项税额时还应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属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提供购货方出具拒收证明,注明发票开错内容以及正确内容.
4).后续操作:销货方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及红字发票在发票验旧环节送税务机关查验.
扩展资料
(一)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二)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三)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四)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五)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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