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福利费怎么结转
余额在借方,说明按比例提取数,不够支付的,实际支付的超出了提取数.可用今年的福利费抵减.也就说在不超过今年提取比例的前提下,将以前的福利费余额转入今年的费用.如果还是不够减,就得用税后利润冲减.
余额在贷方,说明按比例提取数,没有用完,可在年底给职工搞福利时,直接冲减.如果还没用完,可直接冲减今年的费用成本,冲平为止.
怎么处理职工应付福利费余额?
实务中,有些企业在2008年以前是按照工资总额提取14%福利费,但是年终汇算清缴时将超过计税工资的部分做了纳税调增.有企业认为,2008年1月1日应付福利费余额中属于以前提取但是又做了调增处理的这部分,不应包括在上述文件规定的”职工福利费余额”.
但我们认为:国税函[2008]264号解决的是按照税法核算形成余额的问题,而对于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在2008年以前是按照工资总额提取14%福利费,但是年终汇算清缴时将超过计税工资的部分做了纳税调增.有企业认为,2008年1月1日应付福利费余额中属于以前提取但是又做了调增处理的这部分,不应包括在上述文件规定的”职工福利费余额”等问题,应当按照国税函[2008]264号的规定,转化为税务核算处理,对于”应付福利费”余额中属于以前提取但是又做了调增处理的部分,不能简单地认为这部分不应包括在上述文件规定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中,而是应当根据最后计算出来的税法上的结余来处理,而不论会计上是如何计提的.换句话说,在2008年以前,实际会计处理上是按照工资总额计提的,汇算清缴的时候做了纳税调增,那么税务上就没有欠账了,税务上允许税前扣除的多少就需要与实际支出的相比.如果是允许扣除的多于实际支出的,则形成了结余,这个结余不是会计核算账户中”应付福利费”账户里的金额,而是作为2008年以后税务上职工福利费支出首先使用的金额.
应付福利费属于什么科目,是属于资产,还是负债?
应付福利费在会计处理上,取消了原来的”应付福利费”一级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核算职工福利费,发生的福利费按照计算对象列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应付职工薪酬属于负债类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账户:
1、账户性质:负债类账户,
2、账户用途:用来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给职工的薪酬.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3、账户结构:贷方记增加,登记本期应支付职工的各种薪酬;借方记减少,登记实际发放的各种薪酬.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尚未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4、明细账户:应设置”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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