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财务人员如何处理
对于新个税的实施和应对,财务部门应该意识到这不仅是财务部门的事,首先也是人力部门的事,财务部门应该与人力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
一方面是向人力部门提供及时充分的政策适用与应对支持.相对而言财务部门获取的税收政策更加充分及时,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也会更加到位,财务部门应该联合人力部门对公司适用新个税法的情况进行分析、梳理并制定相关方案.同时要求或联合人力部门将新个税的政策及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的要求等传达给所有员工.
另一方面,财务应该与人力部门对工资及年终奖的发放节点等事项保持沟通,力求实现工资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根据规定,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财务部门应该向员工明确员工的主体责任,要求员工据实申报,准确申报,不得进行虚假申报.员工通过电子和纸质报表方式提交的,应按规定让员工签字确认.
此外,相关部门也可以通过函件或通告的形式向所有员工发布相关信息,比如政策宣传,工资或年终奖发放可能的时点变化.在实际发放工资时,考虑后续政策可能的变化,也可以告知员工因政策问题,实际应发工资以次月申报数据为准,后续多退少补,这种未现在的工作铺好”开脱”理由的方式,当然也有点让税收政策”背锅”的意味.
个税返奖励给财务人员涉及什么税?
个税手续费返还涉税:
增值税处理: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是”按照目前营改增政策相关规定,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对于企业取得的该项手续费返还收入应计入企业所得税收入中,对于用于该项工作的支出也同时计入到支出中.
个人所得税: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第二条规定,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两个文件规定说明对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应仅指具体办理代扣代缴手续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所取得的扣缴手续费,而如果公司将此款项作为奖金或者集体福利性质奖励给非相关人员则应并入非相关员工当期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税财务人员如何处理小编做了以上解答,希望可以帮到大家.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