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收到政府补贴做其他收入吗
我国补助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总额法是指在确认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生期间计入损益.
用于补偿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取得与资产的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其他收入主要包括什么
这题里面的其他收入是指:政府性基金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费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各项收入.
其他收入主要包括下列几种:
1、投资收益.
2、利息收入.
3、损赠收入.
4、固定资产租赁收入.
5、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
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具体包含的内容为:
1、投资收益:事业单位向除附属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投资而取得的收益.但不包括附属单位上缴的收入.
投资收益通常包括两部分,一是投资期间分得的利息或红利;二是出售或收回投资时形成的买卖差价或收回价值与最初投资价值的差额,该差异为正数时,即为收益;为负数时,即为损失.
2、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因在银行存款或与其他单位或企业的资金往来而取得的利息收入.它不包括事业单位在各种债券投资上的利息收入,如国库券利息收入,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等,这些利息收入应列为事业单位的投资收益.
3、损赠收入:事业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包括内部职工)无偿赠送给事业单位的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包括实物或现金.限定用途的损赠财物应在拨入专款中单独反映.
4、固定资产租赁收入:事业单位将闲置的固定资产出租给其他单位或团体使用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合作社收到政府补贴做其他收入吗?其他收入,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收入,利股息、红利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包装物押金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