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签订合同之前,劳动者首先要清楚对方企业基本的情况,判断该企业是否合法,企业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都需要有一定的了解,这些基本信息都可以通过网络去查询,同时,也可以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注明于合同中。
2、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如案例:赵某应聘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属于技术,工资略高,之后企业将他调至非技术的低薪岗位,他本人不同意,随之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但在当时与企业合同签订注明的是担任“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泛的工种,也没有明确具体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
3、劳动报酬要明确,避免存在口头上的约定。如标准工资具体是多少?平时有没有额外的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来发放?通过什么方式发放等等,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得以体现,不能仅限老板的口头承诺。案例:小李到一家私企工作,合同上的工资是每月一千多元,老板口头承诺他每月能拿到两千多元的工资。但几个月工作之后,小李拿到的还是合同工资每月一千多元,因而产生纠纷。最后,因老板口说无凭,小李没有得到他希望的报酬。
4、关于试用期需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属于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企业录用条件。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银行支付。甚至有的企业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来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并不具有法定效力。一旦劳动合同终止,企业拒绝发放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类似加班超时、工资争议的案件。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述。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对于社保问题劳动者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企业为了应付检查,出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过场,劳动者基本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都还没有盖章。但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却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相对过高。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劳动者直接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应各自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很多工伤案件,因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时所遭到拒绝的案例也不在少数。有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当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无法出示劳动合同,单位甚至不承认有此人。
另外,即使有劳动合同,仍需保存好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入职面试单、工作证件、体检单、单位签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