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基本计算公式里的销售额是什么
含税销售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1、增值税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率)
2、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率)
增值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销售额是按不含税价款计算的货款,所以不包括销项税额.如果销售货物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或进口产品,则全部价款中包括消费税和关税.
确定方法
纳税人有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因此一般意义上的销售额(主要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是指的不含税销售额,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其销售额一般是指其含税销售额.
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计算方法
(1)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1日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纳税人应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2)纳税人进口货物,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算其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其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以下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税率或征收率)
(4)混合销售行为且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为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兼营非应税劳务且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为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合计.
(5)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税务机关可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①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含税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就在上文中告诉大家了,其实就是通俗的不含税销售额再加上增值税额相加,就是含税销售额了,但是这个公式不止一个,大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本篇文章对于”增值税基本计算公式里的销售额是什么?”的介绍很详细了,如果大家能够仔细阅读的话一定能有不少收获的,以上就是会计网站为大家介绍的全部内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