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能更改吗
不能修改.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怎么开电子发票
纳税人确认自己使用的税控设备是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然后自建或者委托第三方搭建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后,带上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票专用章印模,填制《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一式二份),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电子发票的票种核定,办理流程、所需资料与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票种核定一致.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纳税人自建为主,也可由第三方研发提供服务平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并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3号,明确了电子发票系统数据接口规范.
纳税人使用新系统开具电子发票,开票系统将发票信息上传税务机关,同时传输给对接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平台按照电子发票现有机制和要求生成带纳税人签章的电子发票及其图像文件,反馈给开票方.其中电子发票上有税控签名和电子签章,不需要再另外加盖发票专用章.
电子发票能更改吗?因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所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时,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