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申请认定工伤的主体可以有两个,一个是单位,一个是个人。如果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缴纳社保的话,单位一般性是不配合个人去申报工伤,因为这样相当于拿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单位肯定会给员工自行申报工伤造成重重困难。用时间换取空间,然后和员工进行调解。
今天聊的就是简单的和大家说一下个人申报工伤的流程以及法律难点在哪里。以供大家参考。
一、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首先要去劳动仲裁把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这个时间大约是45天左右。如果单位没有办法送达的话,还要有一个月的公告期。如果单位对确认劳动关系不符的话,可以一审,二审,每次法院阶段,大约三个月左右。
二、确认劳动关系之后,劳动者可以拿着劳动仲裁的裁决书,还有工伤受伤的证据材料以及病史材料,到人社局申请认定工伤,这段时间的话,大约一个月到两个月。
三、之后人社局会出具一份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劳动者的受伤为工伤。这里出现了一个法律上的困境。在工伤认定书的最后一页都会写明。如果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司法实践上,如果劳动者个人想要马上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话,必须要在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上面盖单位的章。如果单位不肯盖章的话,劳动者必须要等收到认定工伤决定书之后,六个月之后才能申请能力鉴定。
刘律师认为,这样的司法实践是很不合理。对劳动者极为不公平,因为很多劳动者其实是外来务工人员,他不可能一直在一个地方待很久。这样会花费大量劳动者的时间和精力。
而且这样司法实践操作其实也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因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人社局这样的实践操作,其实是为了避免之后的行政诉讼,但是却浪费了劳动者保护的时间。
四、认定工伤之后之后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对劳动能力鉴定不符的话,还可以去申诉。在这里也要和大家说一下,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不能委托律师。只能是劳动者本人或者近亲属。
五、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就可以洗出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就业补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了。那么这个诉讼的流程也是相当漫长的。
综上所述,大家可以看到,如果劳动者从头到尾开始申请工伤到最后赔钱,整个流程一年,两年都是非常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