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作废电子普通发票

如何作废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能直接进行作废处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主要理由是: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

主要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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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普通发票进项税能否抵扣

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购买方把电子发票打印出来,可以报销、入账,属于合法、有效凭证.

电子发票是普通发票,不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扩展资料: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俗称”一机多票”.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格式、字体、栏次、内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一致,按发票联次分为两联票和五联票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用作记账凭证.此外为满足部分纳税人的需要,在基本联次后添加了三联的附加联次,即五联票,供企业选择使用.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联(发票联)采用防伪纸张印制.代码采用专用防伪油墨印刷,号码的字型为专用异型体.各联次的颜色依次为蓝、橙、绿蓝、黄绿和紫红色.

三、凡纳入”一机多票”系统(包括试运行)的一般纳税人,自纳入之日起,一律使用全国统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对于一般纳税人已领购但尚未使用的旧版普通发票,由主管税务机关限期缴销或退回税务机关;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允许其暂缓纳入”一机多票”系统,以避免库存发票的浪费,但最迟不得超过2005年年底.

企业增值税报税怎么报?进项抵扣时为什么增值税电子发票可以抵扣,而增值税普通发票无法抵扣?

增值税发票可以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四类.如下图所示: 机动车销售发票类别 可抵扣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广义上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一、增值税电子发票 增值税电子发票属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一种 它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推出; 自2016年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 电子普通发票用的最多的是电商、电信、快递、公用事业等行业. 目前可抵扣的增值税电子发票主要包括: 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一)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 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勾选抵扣增值税. 注意如取得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左上角没有”通行费”字样,”税率”栏显示”不征税”、”税额”不显示金额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属于不征税发票,不得申报抵扣.

(二)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其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二、税控普通发票 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主要有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与销售发票票面都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区别在于收购发票是买方开具,发票左上角打印”收购”两字.销售发票由卖方开具不打印”收购”两字.

1.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其他普通发票 如果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完税凭证以外的其他扣税凭证也称作”普通发票”,可抵扣的”普通发票”还包括: 桥、闸通行费发票、购进国内旅客服务取得的票据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一)桥、闸通行费发票 桥、闸通行费以通行费发票为抵扣凭证,计算抵扣增值税.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二)购进国内旅客服务取得的票据 1.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增值税发票 综上,电子普通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一种,并非所有的电子普通发票都可以抵扣进项,其他普通发票也并非都不得抵扣进项.

可抵扣的电子普通发票主要指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和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如何作废电子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进项税能否抵扣?上述文章对此的回答是不可以进行抵扣的.除此之外,文章还对此进行了拓展,阐述了相关的知识.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结束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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