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开票收款可以吗
分公司并不是独立的法人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展开经营.公司如为公司法上所要求的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有工商颁发的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分公司有对外签署合同的权利.
所以,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收款、开发票.但法律后果由总公司承担.但合同是由总公司签署,合同相对人就是总公司,所以很多企业不愿意付款给分公司,或者由分公司开票.
分公司也可以开发票,但是合同也要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只要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登记,并在所在地纳税.
根据《公司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总公司委托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个人认为分公司履行合同,在法律意义上讲就是公司履行合同,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符合”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规定,并不是招投标法中说的”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完成”,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完备后,上述操作行为从法律角度讲是有效的.
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开票收款可以吗?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这个问题做出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发票的开具是根据合同主体签约的是总公司,那么发票由总公司开票.如果是分公司开具的,那么可以分公司开具发票.所以,题目是以总公司签的合同,应以总公司名义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