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律师函一直不答复,是否有后果不能一概而论,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律师函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律师函形式上是严肃认真并具有法律意义的证件,如欠款、欠费发出的律师函就有催促的作用,颇有先礼手兵的意味。使受函方将现实问题与法律后果作一番比较,并作出评价,是自行履行还是选择诉讼。
在法律意义上讲还具有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如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面向债务人发函,一旦签收了该函就会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
律师函不签收会怎么样
律师函只是知会,已经被对方委托法律专业人士以法律途径处理矛盾,可以拒签。
如果收到律师函后,不履行义务,也不积极沟通,会造成以下后果:
1、有可能会被对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如果构成犯罪(如信用卡诈骗罪等)的,对方会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3、当然,也有可能对方所发的律师函与事实不符,最后不了了之,但只是极个别的情况。另外,在收到对方的律师函后,应该认真研究对方的意图,积极应对为宜,而不应该消极地一概置之不理。
4、必要时,可以就近去当地律师事务所请律师看看,再做决定。
律师函的作用和效力
1、律师函以便捷的方式追回委托被拖欠的货款等债权。商业活动中拖欠货款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直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不仅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而且还会因此失去客户。如果通过律师发函向客户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客户将会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对其的不利后果,多会偿还欠款。
2、在尚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通过律师发函,可以起到顺延诉讼时效的效用。
3、通过律师发函可以澄清事实、制止不法的侵权行为。
律师函具有澄清事实和震慑不法行为的作用,是一般商业信函、民间书信所不能及的。
4、用律师函履行其他法律告知义务。这方面有许多,如通知追认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的、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使、通知合同无效、撤销权的行使等等,凡是当事人具有的告知权利,都可以通过律师函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