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印花税是按成本申报吗
答:一、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贸易等合同,还包括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和音像制品的应税凭证,例如订购单、订数单等.按照购销金额万分之三的税率贴花.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金额=购销金额*核定征收率*0.03%.
为了进一步加强印花税的征收管理,由各省制定了《印花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 对购销合同类印花税的纳税人,按下列标准确定核定征收的比例:
1、从事货物购进和销售的工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其采购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5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对其销售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6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2、从事货物购进和销售的商品流通单位和个人,其采购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6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对其销售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2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3、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其采购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7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对其销售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二、购销合同印花税如何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购销合同印花税应于合同书立当日,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缴纳.为简化贴花手续,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限期为1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金融机构与小微型企业借款合同免印花税?
答:2011年10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1]105号)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上述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4年10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2017年10月2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以及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小额贷款的范围做了具体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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