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导·读
为了保证公司秘密不被泄露,公司通常会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竞业协议或保密协议,如劳动者违反协议约定,就要支付公司赔偿金。那么违反竞业竞争协议、保密协议的标准和后果该如何确定呢?
01
基本事实
谭某某于2019年4月19日到S市某公司从事促销工作,根据上级领导安排参与接待活动,为客户提供服务,双方签署了《保密与竞业禁止协议》,约定如谭某某守约,公司每月支付2000元保密费,如谭某某违约,需支付5万元至10万元的违约金。
入职前,S市某公司要求谭某某支付押金,并每月从原告工资中提留500元作为提留款。S市某公司未为谭某某缴纳社保。2020年1月23日,谭某某离开公司未再上班,
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向谭某某发出《关于擅自离岗相关事宜的通知》。谭某某随后加入某某酒吧从事营销工作。
S市某公司遂就竞业限制违约金等事宜向S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裁决结果要求谭某某支付5万元违约金。谭某某不服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
02
请求事项
请求判决谭某某无需向S市某公司支付5万元竞业限制违约金。
03
裁判观点
调解结案
04
裁判结果
一、谭某某就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福利、提留款、押金等所有事宜不再主张任何权利,在此前提下,S市某公司同意其一次性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3万元;
二、谭某某撤回对S市某公司的行政投诉、举报,并承诺不再就上述事宜对S市某公司提起仲裁、诉讼、举报、投诉等行为;
三、如谭某某违反协议约定,应支付S市某公司竞业限制违约金5万元。
05
律师意见
对谭某某是否违反《竞业限制保密协议》约定及后果,应从几个方面进行考量:
1、《竞业限制保密协议》的签订是否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合法,是否有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谭某某是否存在竞业限制的行为。应综合谭某某的行业、岗位、重要程度来判断;
3、《竞业限制保密协议》约定的赔偿数额不以谭某某实际收入的多少来判断,而应根据双方约定及公司实际损失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