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和商业承兑提示付款日

银行承兑和商业承兑提示付款日

1、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10日,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行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支票要填进账单盖章或签名银行才会付款,要是给票就给钱,随便一个人捡到票就能收到钱就会产生很多纠纷.

2、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是出面日起最长不超过2个月,要在提示付款期内去提示付款才能收到款.

3、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是出票日起1个月,持票人提示付款需要同时将银行本票和银行汇款解迄通知都交给银行.

4、商业汇票(包含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汇票到期日起10日.

5、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不存在承兑.定日付款或出票后定期妇科的商业汇票在到期日前要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就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持票日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行不受理,作出说明后,出票人、承兑人或付款人仍然应承担对持票人的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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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承兑汇票记录怎么查询

通常情况下,系统内查询和实地查询的查询结果能够较快地回复,问题集中表现在跨系统他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采取委托指定转汇行查询的方式上.

首先是查询环节多,耗时长.现在跨系统查询只能通过转汇行进行,查询查复采取的方式是”先横后直”,即查询行按照汇票内容填写查询查复书(一式三联),通过同城交换方式提交指定的查询机构,由其代办查询.这样一笔查询牵扯到了查询行、代查行和被查行,环节多,时间长,如果在查询期间出现误发、漏发、要素有误等问题,查询结果回复时间更长.

由于查询查复工作不属于会计账务性处理,各家银行对其重视程度不一,有的银行查询回复及时,有的银行却人为地拖延查询工作;有些银行的营业机构虽然在指定的名单内却不办理查询业务,而交由该行某个网点集中办理,造成该网点查询业务量繁多,查询不能及时发出.

查询查复工作的不及时,首先影响客户资金的及时使用,造成贴现客户与贴现行不必要的纠纷;其次有可能会因为查复结果回复不及时使客户持有假票尚不知情,出现资金风险.

因此建议:1、加快建立查询查复工作的约束监督体制,公布代查行电话、地址和负责人名单,定期公布各行查询查复工作评比情况,督促各查询行、代查行和查复行按规定时间办理业务,避免相互之间的推诿扯皮.2、充分利用”大额支付系统”中查询查复功能,加快汇票查询查复速度,并且可以与承兑行直接建立联系,为汇票真伪鉴别提供有利条件.

银行承兑和商业承兑提示付款日是什么?银行承兑和商业承兑提示付款日是汇票到期日起10日,有关企业收到银行承兑和商业承兑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提示付款日办理收款,要不然后续会有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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