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邻里朋友之间互相帮助常有发生。帮忙照看一下小孩,帮忙捎一张彩票,帮忙照顾宠物等等。这看似再平常不过的小事,如果遇到不仁义、不诚信的“损友”,不仅关系变得紧张,还有可能引来官司。那这些事情背后又隐藏了哪些民事法律关系呢?
案例一:好心帮熟人无偿接送孩子,孩子意外受伤
张某与杜某为熟人和朋友关系,双方的孩子在一个幼儿园上学。张某经常帮忙接送杜某的小孩上下学。一日,在张某骑电动车接送两家孩子回家途中,杜某小孩从电动车上摔落受伤,杜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
该案中,双方未约定报酬,成立无偿帮工关系。无偿为他人提供劳务,通常发生在亲朋好友、同事、邻居之间,具有临时性的特点,也可以理解为通常所说的助人为乐。
因助人为乐被告上法庭,受委屈的不仅是帮助的人。最终,本案判决明确了邻里朋友之间互帮互助值得肯定,不需要担责。
案例二:帮人代买彩票中奖了,大奖应该归谁?
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老彩民委托彩票站或者朋友帮忙代买彩票,中奖后,帮忙的人不归还的情况。
这其中的民事法律关系并非无偿帮工,而是委托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承认存在“代买”彩票的事实,彩票的所有权就属于委托人。所以,尽可能地留下“代买”证据。
案例三:帮朋友照看狗,狗咬人,谁该承担责任?
如果双方达成协议,成立委托关系;如果两人之间没有合同,仅是出于情谊,属于好意施惠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可见,无论何种情况的帮忙,管理人的责任都很艰巨,但只要尽自己的所能做自己职责内的事情,法律不强人所难。
我们鼓励邻里间互帮互助,也需懂得在不同情境下的“帮忙”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关系,也会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助人者,若想帮,就“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
被助者,常持感恩之心,切勿辜负善良人的一片好心。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尺度和价值标准。你我生活在人群中,都不是孤立的存在,愿我们能友好地共处下去,不轻易触碰道德底线,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