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无发票怎么作账?
答:如果是一般人购买货物,没有取得发票,就不能抵扣.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未取得发票,企业所得税上可能因没有合法有效凭证,无法税前列支而需要做纳税调增,多交企业所得税.
因此单位购买货物应当要对方开具发票.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购进货物未取得发票,当月收到货款时: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下月初用红字冲销:
收到发票,并未付款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付款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购货方丢失已开具发票应该如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企业取得的专用发票丢失应按上述规定处理.如果贵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规定进行认证抵扣,该权利丧失;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购进方购进存货入账凭证.
采购货物一般情况下不会没有发票的,可能在当月暂且没有,下月收货之后能开具出发票来.购货无发票怎么作账?希望本篇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解答,有任何的问题不妨可以直接在线向我们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