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能报销以前年度的费用吗
答:发票可以跨年度报销,但是不能超过一年.
单位跨年度的发票可以在本年度列支,但是不能超过一年,比如2008年10月份的发票,如果2009年来列支一定是不行的.
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财务部门应对跨年发票方法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企业应尽量避免发票跨年入账.对财务部门而言,应做到以下几点:
1、向全体员工宣贯发生费用后即时报销;
2、要求公司供应商、服务商及时开票;
3、费用真实发生了,即便发票尚未取得,先做账;
4、汇算清缴时,真实费用尚未取得发票的,纳税调整;
5、以后年度获得发票的,及时向税务说明,申请抵缴或退税.
事业单位会计计提固定资产怎么做账
答:1、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综合上述:与其苦于如何处理跨年发票,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从源头治理,避免或者减少产生跨年发票,财务对内讲究的是按程序办事,对外也要立规矩,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事业单位能报销以前年度的费用吗?纳事业单位去年的发票可以报销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