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三包账务处理

售后三包账务处理

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销售产品时,按预计可能发生的三包费用从营业费用中计提出来计入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科目.实际发生时,从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科目中列支.

预计可能发生和实际发生的三包费用,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

税法中,对预计费用损失规定不得列支,因此,在所得税清算时,应按实际发生的三包费用列支,即需要进行纳税调整.所以,如果三包费用对利润影响不大的话,也可不进行预计,而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营业费用.

售后服务包括哪些方面

售后服务是供应商和客户或消费者之间最好的沟通桥梁,所以,售后服务做的如何直接关系到回头客的问题.

售后服务大致涵盖以下几点:

1、货送到后,首先要咨询客户对产品的满意度.若有需要及时更正的,就要马上行动,不给客户留后顾之忧;

2、交货后定时回访客户,在回访中若有问题或客户有疑问要立即解决和解答,要和客户做好沟通工作,让客户满意;

3、当接到客户的求助电话后,要立即行动,若确实不能马上到位也要给客户一个交代,约好服务时间,以稳定客户情绪,也让客户有个心理准备;

4、在为客户解决问题时,无论是不是自己的责任,都应尽力而为,不是自己的责任范围又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通知协作单位,不能推拖客户

5、当所提供产品超过保修期以后,也要做到”叫就到”的服务,若须另外收费,要和客户讲清楚,不可蒙骗和忽悠客户.

我所说的售后服务只是大概而论,各行各业还需根据自己所从事的行业来订定更合理的售后服务内容及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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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包法规定的退货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部分商品,系指《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所列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商业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发布.

第三条 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目录中规定的指标是履行三包规定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本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目录产品三包的责任.

第五条 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二)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三)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四)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五)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第六条 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承担修理服务业务;(二)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三)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四)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五)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关于售后三包账务处理,今天由于时间紧迫,只能给大家介绍这么多,请大家谅解.有些部门还陆续发布了一些关于”三包”的管理办法,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所以售后三宝的出现,大大的保证了消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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