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条件)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曾某,男性,31岁。2020年7月2日9时许,曾某在某工地干活时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致受伤,遂就医并报警。2020年7月2日某乡卫生院急诊病历记录:左面部一处擦伤,颈部一处擦伤,余未见体表红肿及擦挫伤。

于2020年7月3日入住某县人民医院:被打后全身多处疼痛1天。查体:头部、胸前散在压痛;颈前见一条状皮肤擦伤,胸部未见红肿瘀血;左肩关节活动疼痛。至7月6日

出院,诊断为:全身多发性软组织损伤。

2020年7月16日于某职工医院门诊:外伤致胸痛14天,前胸右侧疼痛,休息不缓解。查体:胸廓无畸形,右侧胸肋部压痛(+),挤压痛可疑,双肺呼吸音清。摄片报告:右侧第6前肋及左侧第8前肋骨折。诊断:闭合性胸外伤,双侧肋骨骨折。2020年8月3日摄片报告:右侧第6及左侧第8肋骨陈旧性骨折。

警方为查明案情,委托当地多家鉴定机构进行损伤程度的鉴定,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受理。2021年4月,警方委托本院进行肋骨骨折形成时间及其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

【鉴定过程】

(一)检验方法

《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

《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

(二)询问及体格检查

神清,对答切题,查体合作。诉先被他人从后方卡住脖子侧摔,再被压在身上受伤,当时左肩及脚疼痛,胸背部疼痛明显。现无明显不适。查体:呼吸平稳,前胸部压痛(-),胸廓挤压试验(-),呼吸平稳,触觉语颤对称。

(三)阅片及复查摄片所见

2020年7月16日胸部CT示:左第8前肋骨折处骨痂生长,骨折线模糊;右侧第6前肋内外侧骨皮质折曲、外侧骨皮质断裂,断端清晰,未见明显骨痂。

2020年8月3日胸部CT示:左侧第8前肋骨折处骨痂生长,骨折线模糊,骨痂较前略有吸收;右侧第6前肋骨折处可见少量骨痂生长,骨折线增宽。

2020年9月4日胸部CT示:左侧第8前肋骨折处密度增高,骨痂较前吸收,骨折基本愈合(图1);右侧第6前肋骨折处骨痂较前增多(图2)。

2021年4月16日本院肋骨CT扫描示:左侧第8及右侧第6前肋骨折均已愈合。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现有材料,包括病史及影像学资料,结合本院鉴定人检验所见并专家会诊意见,综合分析如下:

人体骨折愈合的一般经历肉芽组织修复期、骨痂形成期、骨性愈合期、塑形期等过程。肉芽组织修复期是指骨折后数日内断端血肿形成,影像学表现为骨折线清晰,断端锐利。骨痂形成期一般始自骨折后1~3周,断端少量骨痂形成致影像学表现呈云雾状,骨折线渐趋变粗变模糊。骨性愈合期是指骨折端形成骨性连接,约为骨折后3个月以上,影像学表现为骨折断端骨痂生成更为明显并致密。塑形期是指在应力轴线以外的原始骨痂逐渐吸收,直至骨的形态恢复,影像学表现为骨折端膨大,骨痂与骨质逐渐融合[1]。

根据本案病历,曾某2020年7月2日胸部外伤成立,临床CT扫描示“右侧第6前肋及左侧第8前肋骨折”。于伤后1个月、2个月两次复查CT,显示了上述两处骨折均呈现动态变化。其中,伤后14日时右侧第6前肋未见明显骨痂,具有新鲜骨折的特征,而同时其左侧第8前肋骨折处已可见骨痂生长,骨折线模糊不清;1个月时右侧第6前肋骨折处骨痂生长,符合新鲜骨折后改变,而左侧第8前肋骨折处骨痂较前吸收,呈现骨折愈合中改变;2个月时右侧第6前肋骨折处骨痂更趋增多;而右侧第8前肋骨折处骨痂显著吸收,逐渐开始塑形。据此,根据上述两处肋骨骨折骨痂形态及其动态变化,无法认定为同一次外伤作用所致。

综上,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6.5a之规定,上述损伤评定为轻微伤。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曾某左侧第8肋骨骨折不符合2020年7月2日外伤所致;右侧第6肋骨骨折符合新鲜骨折。被鉴定人曾某本次外伤致右侧一处肋骨骨折,评定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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