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已认证,未申报留抵怎么处理
不能主动留抵,只有当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时,自动顺延抵扣.
作为留抵税额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流程如下:
一、按开具日期始180天期限内办理认证,
二、认证次月报税时申报抵扣.
根据国税发[2003]17号规定:”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认证后的增值税发票不可以主动留抵(指在需要时再申报抵扣).
发票已认证未抵扣怎么办
首先,先来说说如何申报的问题.
在每个月填写纳税申报的时候,已认证抵扣的发票金额会自动出现在税务局网上的纳税申报表上,不用手工输入的,如果是忘记申报了,那应该是申报表忘记按时提交了.
如果是认证当月发现申报表未报,可以与税务专管员联系,重新提交申报表,逾期提交申报表,会被要求缴纳一定金额的滞纳金.
跨月未申报的按照未申报原因可以分为两种:
如果是跨月未申报,那就要清楚未申报的原因,是客观原因,还是公司或财务人员的主观原因造成的未申报.
(一)客观原因
如果是客观原因,比如自然灾害、办税人员伤亡、突发疾病或擅自离职等等,这些原因可以想税务局写清书面的情况说明,并申请补申报.
(二)主观原因
如果是办税人员的主观原因,比如忘记了或者申报漏了等等,这种情况已认证的可抵扣发票就不能补申报.
在平时的工作中对于可抵扣的进项发票要引起注意,从进项发票开发票日开始算起的360天内必须抵扣,一般是每月15日以前要进行纳税申报.
发票已认证,未申报留抵怎么处理?发票认证后先别马上抵扣,而是要看是否有留抵的可能,如果有的话它是会自动顺延留抵.但发票留抵也是有时间的限制,不是说想要什么时候留抵就可以什么时候留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