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没有发票怎么做账
如果是费用,那就一定要有发票才行.像这种不开票的往来尽量不要走公户走.如果是往来款,就挂往来科目,不要放在预付款中,往来款是在后期要归还的.
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或多或少的都会遇到这种情况,如租赁个人房产,支付房租时无法取得发票;餐饮企业直接从农民手中或菜市场购买的蔬菜无法取得发票;建造固定资产时,雇佣的农民工的劳务费无法取得发票等等.
在工作中,有的企业财务人员,认为只有发票才是会计处理的唯一原始凭证,有的拿别的发票来冲抵此项无发票的费用;也有的直接将费用计提后,不做支付处理;甚至有些财务人员只要没有发票就不做账务处理.这些处理方式,都是不正确的,也是不可取的.
1、无论发票开具的内容是什么,也无论是否取得发票,均应按实际的经济业务入账.
凡是学过财务知识的财务人员,在刚接触财务会计课程,首先都会学到《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内容,这也是《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财务报告中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它主要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
2、未取得发票的成本费用支出,影响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多交企业所得税.
企业购买商品或劳务过程中,如果发生的相关的支出,没有取得发票,列入成本费用或资产时,很难被税务机关认可,也就是说很难在税前扣除.如企业建造厂房,雇佣农民工,支付给农民工的劳务费很难取得发票,在账务处理,该劳务费应作为该厂房原值的一部分,应按其原值计提折旧.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其税收确认的原值中应扣减这一部分,同时税收确认的折旧也是以扣除值后的金额计算的.二者折旧的差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交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28号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1. 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2. 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3. 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4. 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5. 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6. 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在会计凭证的管理上,强调原始凭证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究竟哪些算真实性?哪些算合法性?
真实性是指经济业务的真实、支出实际发生.真实性是基础,也是税前扣除的必要前提,如果业务本身是虚假伪造的或者与实际发生的业务内容、数量、金额等不一致,自然就不能税前扣除了.常见的,证明业务真实的凭证有:合同或协议、出库单或发货单、运输单、领料单、退料单、销售清单等.证明支出实际发生的凭证有:银行对账单、汇票、收付款收据、第三方支付记录.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注意妥善保管上述单据.
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取得来源以及经济业务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付款没有发票怎么做账?支付采购货款、费用支出等,没有取得发票,在账务处理上还是可以正常确认库存商品、成本费用等,但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没有发票凭证的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