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内容
普工安全教育内容:(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
(4)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临时设施。(5)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须掌握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并认真执行,未经 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
(6)普工作为非专业施工作业人员,严禁操作特殊工种专用电气工具、设备和擅自安装、拆卸电气 设备等。(7)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8)上下沟槽(坑)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严禁在沟槽(坑)内休息。
(9)挖、扩桩孔、挖槽(坑) 、水中筑围堰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戴安全帽、佩戴安 全绳、穿救生衣等)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赤脚、穿拖鞋。
(10)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11)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精神集中,不得打闹。严禁酒后作业。
(12)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场管线、杆线、人防、消防设施和文物。(13)严禁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
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技术管 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14)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
(15)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街报告。未经 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
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作业。 (16)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坑)作业前,须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作业。
作业时,必须经常检查 槽(坑)壁的稳定状况。(17)施工现场的井、洞、池、沟、槽、坑、作业点、到路口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取有效的防 坠落措施,如防护栏或防护箅等。
白天设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必须设红色警示灯。(18)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
等钢筋工安全教育内容(1) 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 在接受生产任务是,应听取班组长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讲解,掌握交底内容。
凡没有进 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3)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 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期间必须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进行 作业。
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4) 建筑施工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 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 作业过程中应执行安全技术交底,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 认检查,几点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料净 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6)电动机械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非机械操作工和非电工严禁进行需专业人员操作的机械、电 气作业。不满 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沟、槽、坑壁的稳定状况。上下沟槽(坑)必须走马道或安 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
严禁在沟槽(坑)内休息。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坑)作业时,必须 经常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确认安全。
(8)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 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9)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 ,严禁戴手套。
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将长发挽入帽内不得外露。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 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颌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 防护设施的高处 [2M以上(含 2M ) ]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 带钉易滑的鞋,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资物料、工具,严禁赤脚、穿拖鞋、高 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10)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禁止乘坐非乘人 的垂直运输设备上下。
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沟槽边、作业点、通道路口必须设 置明显安全标志,夜间必须设置红色警示灯。(11)上班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应认真查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 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 空隙,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2)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的通畅、作业环境清洁。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 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临边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取防坠落的措施。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池必须有防护栏或防护箅等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13)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况管线、杆线、人。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哪些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安全生产培训内容有哪些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形式很多,”三级”安全教育是安全教育的一种形式,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对新员工的饿教育制度.那么,什么是”三级”安 全教育?新员工通过”三级”按教育培训能学到哪些东西? 一,什么是”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教育的对象是新进厂的人员,包括新进入的员工,临时工,季节工,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厂(矿)级安全生产教育,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 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厂(矿)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有关事故案例等. 2.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窜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事故案例等. 3.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岗位按操作规程. 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距)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事故案例等. 三.企业”三级”安全教育的组织实施 厂(矿)级按教育培训一般由认识部门组织,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共同实施.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由车间(工段,区,队)负责人 会同车间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会同安全员,带班师傅组织实施 四.”三级”安全教育与其他安全教育的关系 “三级”安全教育是最基础的安全教育,新员工除要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外,还必须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复工教育,”四新”教育,特别 是要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还必须接受专门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才能上岗作业.”三级”安全教育不能代 替其他教育,其他教育也不能代替”三级”安全教育,员工只有通过这些教育培训,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从而实现安全生产. 五.特种作业教育和其他形式教育 1.什么是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其作业的场所,操作的设备,操作内容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或者容易对操作者本人,他人以及周围设施的 按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由于特种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承担的风险较大,一旦发生事故,便会带来较大的损失.因此,对特种作业人员必 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训练,并经严格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及人员的范围 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洁工.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矿山通风作业.含主风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检测工,测风测尘工. 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工. 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矿山救护作业. 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经国家局批准的其他的作业. 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年龄满18周岁. 身体健康,无防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胜利缺陷. 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安全技术理论.包括安全基础知识和安全技术理论知识. 实际操作.包括安全基础知识和安全技术理论知识. 实际操作.包括实际操作要领及实际操作技能. 5.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培训内容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有关本工种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对上次取证后个人安全生产情况的经验教训进行回顾总结. 6.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事故案例等. 7.”四新”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按照事实的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新员工安全教育如何搞好——安全教育的内容(3) 1“三级”安全教育 新员工入厂首先进行“三级”教育,包括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
要求“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4.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有哪些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有以下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拓展资料: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是为了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而制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5.事故有哪些基本特征
任何事故的发生和发展都有以下基本特征。
(1) 危害性。任何事故都会给企业和个人带来经济和身 体方面的损失和危害,乃至夺去人的生命,威胁企业的生存 和影响社会的安定。
加油站事故的大小可用事故频率、千人 负伤率、严重率和损失率等指标来判断。 这四个指标都同事 故的危害程度成正比关系。
(2) 意外性。从主观愿望上来说,人们都不愿意发生事 故,而事故往往发生在人们意想不到的地点和时刻。
不少事 故的发生具有随机性,尽管人们努力去探索其发生概率,但 无法揭示出何时何地会发生何种事故。 这往往是由于人缺乏 专业知识,存在侥幸心理,工作马虎等造成的。
(3) 紧急性。不少事故从发生到结束的速度很快,允许 组织和个人作出反应的时间很短,这就要求人们平时积累对 策,届时作出正确的决策,尽量减少事故的危害。
(4) 阶段性。 任何事故发生都存在着三个阶段,即前兆 阶段、爆发阶段和持续阶段,不可能跳跃式进行。
安全工作 的首要任务之一是尽早地发现灾害和事故的前兆。这是因 为,处于前兆阶段的灾害和事故最容易控制甚至予以消灭, 而且只有在前兆阶段为处理事故做好准备,才能在其爆发时 控制住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5) 因果性。任何事故都有事故隐患的存在,而事故隐 患是事故发生的原因所在。
事故隐患是物质危险因素和生产 管理缺陷两者的集合。危险因素是指生产过程中物质条件所 固有的危险性质及其潜在破坏能量。
管理缺陷是指人在生产 过程中的错误指令和错误操作。 危险因素是发生事故的物质 基础,只是存在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管理缺陷的事故发生的 激发条件,它作用于危险因素,便导致事故发生,若在事故 中仍有管理缺陷继续起作用,则会进一步导致事故的发展和 扩大。
6.关于交通安全的知识
交通安全是指:人们在道路上进行活动、玩耍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现象。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安全地行车、走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每年都会因交通事故而致死、伤残大量人员,财产损失更是一个天文数字。交通安全人人有责,要从小学生起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特别要提高驾车者的安全意识,严禁酒后、疲劳、超速违规驾驶。
儿童交通安全是家长们最为关注的,近年来,除了学龄前及中
小学教育对儿童交通安全教育进行普及之外,不少地区也举办了生动的体验教育课程,或修建专业的体验馆,针对儿童或小学生在特定的场馆内,参加丰富多彩的体验活动,以步行者和驾驶者的身份进行体验,从而正确理解交通安全知识,并培养在危险状态下的应变能力。从而他们在实际道路上独立进行活动、玩耍中,避免发生交通伤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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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
原发布者:天星1993
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一、人的不安全行为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人非正常行为的表现,违背其心理特征。人的不安全行为不一定会发生事故,造成伤害,但发生事故一定会有事故隐患或人的不安全行为。人行为的产生,受其生理、心理、个体差异、病理等内在因素的影响,或者由外部因素,如“人—机接口、人—环境接口、人—人接口”的存在,在系统设计时未能很好地运用人机工程准则,系统设计存在缺陷;这些内外部因素的影响,会造成操作者自身与机器系统不协调而导致失误,发生事故。二、物的不安全状态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产生,都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人的操作、管理失误有关;其不安全状态的出现既反映物的自身特性,又反映了管理水平。物的不安全状态运动轨迹一旦与人的不安全行为的运动轨迹交叉,就是发生事故的时间与空间;在这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因此,判断和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对预防和消除事故有直接现实意义。三、作业环境等综合因素生产作业环境中,湿度、温度、照明、振动、噪音、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等会影响人在工作中的情绪;恶劣地作业环境还会导致职业性伤害。安全生产是一套人、机、环境系统。合理匹配可实现“机宜人、人适机、人机匹配”,能减少失误、提高效率,消除事故,做到本质安全。如何营造一个良好地作业环境,消除职业危害,是作业环境管理的核心。在现场管理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分析、消除作业环境中的各项事故隐患,努力提高现场生产条件,切实保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