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托收凭证会计分录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购货方和销货方,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一、销货方:
1、商品发出且办妥托收手续,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二、购货方:
收到银行的承付通知后经审查同意承付,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托收承付,是指企业根据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由购货方向银行承诺付款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商品发出且办妥托收手续,通常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企业通常应在此时确认收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如何做会计分录托收凭证是什么意思
企业日常交易中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如果没有背书或者贴现,在到期日需要委托银行收款(一般提前10天);托收时,企业人员需要填写托收凭证,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托收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是回单,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给收款单位的回单联;第二联贷方凭证,是收款单位委托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款项后的贷方凭证;第三联借方凭证,是付款单位开户银行支付货款的借方凭证联;第四联收账通知,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在款项收妥后,给付款单位是收账通知联;第五联承付支款通知,是付款单位开户银行通知付款单位按期承付货款的承付通知.
办理托收凭证时,不做会计分录;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科目)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收到托收凭证会计分录主要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会计分录就是会计人员编制的有明确借贷方向、明确科目账户和金额的凭证,是为了方便登记日记账和各类明细账的记账凭证.更多会计资讯,请关注本网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