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营业成本包括残保金吗

企业所得税营业成本包括残保金吗

企业所得税营业成本不包括残保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文件的规定,营业成本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实的营业成本.

因此,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营业成本"不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企业所得税的营业成本是指企业所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的成本.营业成本应当与所销售商品或者所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收入进行配比.

一、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是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企业应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主营业务成本的确认和结转情况.

企业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科目.期末,应将"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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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是否应计入"管理费用"?

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5]10号《关于印发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实际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10号)文件精神,企业逾期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京财社〔1995〕457号),现就残疾人联合会所属残疾人劳动就业机构收缴和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的有关会计处理问

题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收缴"保障金"的会计分录

(一)区、县残疾人联合会所属残疾人就业机构,核收街道、乡(镇)上缴的"保障金"会计分录

收:暂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收:其他存款

(二)区、县残疾人联合会所属残疾人就业机构,将"保障金"60%上缴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残疾人就业机构,由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残疾人就业机构汇总上缴市财政局;区、县残疾人联合会所属残疾人就业机构,将"保障金"40%上缴区、县财政局的会计分录

付:暂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付:其他存款

(三)市财政局和区、县财政局,批准转回市和区、县残疾人联合会所属残疾人就业机构年度工作经费的会计分录

收:预算外收入

收:其他存款

企业所得税营业成本包括残保金吗?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这个问题做出的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营业成本是与营业收入直接相关的,已经确定了归属期和归属对象的各种直接费用.营业成本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更多有用会计咨询请关注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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