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多交怎么办
方法一:申请退税
纳税人多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依法予以退还.按照《税收征管法》第51条规定:
1、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2、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3、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方法二:抵缴应纳税款
为减少流程,多缴税款一般按先抵缴税款后退税的办法处理.若多交了企业所得税,根据国税发〔2009〕79号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具体说来,多缴税款可以抵缴以后年度税款,在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第16行预缴时抵减,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将抵减额填在主表第37行"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额在本年抵减额".
方法三:抵缴欠税款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79条以及《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50号)规定: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再退还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
1、核定征收
「1」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即直接核定每年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不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和收入的企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25%.
「2」按收入核定应税所得率,适用于能准确核算成本,但不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的企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收入×核定的应税所得率×25%.
「3」按成本核定应税所得率,适用于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但不能准确核算收入的企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成本×核定的应税所得率×25%.
2、查账征收
适用于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和收入的企业,分三种:
「1」一般企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2」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
「3」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0%×10%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各自包括哪些项目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简述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一、三免三减半政策有
1.从事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
2.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二、技术转让所得,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
1.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按照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2.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四、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五、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非应纳税所得税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六、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蛇女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而非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那是年度结转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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