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务人员有哪些专业知识素质
爱心是医务人员必备的基本素质
以“治病救人”为宗旨的医疗工作,自古就是人民群众十分崇敬的职业。古人把行医者尊称为“先生”,把行医这一职业敬称为“悬壶济世”、“仁爱救人”,认为“医乃仁术”,同时并要求行医者要有“但愿世间无疾病,不患架上药生尘”的高尚情怀。现在人们更是把医务工作者尊称为“白衣天使”。西方著名的“希波克拉底誓词”也明确规范了医疗行为,即行医者要以“遵守为病家谋利益”为基本信条。世界医学会章程更是在其基本宗旨中写道:“……竭尽全力……为人类服务”。可见,无论古今中外,人们历来把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纳入伦理道德的范畴,并且刻意强调了爱心在医疗活动中的重要地位。
众所周知,医务人员的工作对象是遭受病痛的人群,他们不仅躯体受到疾病的折磨,心理也同样受到创伤。人在这种时候,可以说就是一个弱者、一个需要援助的人,此时,更加需要关怀、体贴、帮助、温暖。患者到医院就医唯一的、最根本的目的就是治好病、恢复健康。但他们在享受先进医疗服务的同时,更渴望得到医务人员的爱心。医务人员一点点的温暖都足以暖热患者“无助”的心、足以让患者对医务人员心生感激之情。所以说,医务人员的爱心对于求医的患者来讲,无疑于“雪中送炭”、“雨中送伞”。纵观众多医疗纠纷,抛却其中的医疗技术成分不讲,可以说个别医务人员缺乏爱心、缺乏同情心不能不说是造成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能否使患者摒弃颓废、消极、紧张情绪,以积极、乐观的精神面貌去直面疾病、配合治疗,尽可能取得圆满疗效,是每一个医务人员的首要任务。要达到此目的,除了高水平的医疗质量这一先决条件外,医务人员的爱心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医务人员对患者充满爱心,首要的是要具有“换位”思想,亦即假若“我就是那个病人”或者“这个病人就是我的父(母)亲、上级领导”,这种情况下我还会“生、冷、硬、顶”吗?换言之,假如自己的亲人到医院求医也遭遇“生、冷、硬、顶”,自己又做何感想?同时,医院的管理者在狠抓医德医风时,不能只是一味地制定制度,也不能只是让医务人员将“把患者当作亲人”、“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简单地挂在嘴上或仅仅停留在纸上。最重要的是要想方设法让医务人员把对病人的“爱心”切实落实在行动中,在为病人服务时切切实实去温暖每一个患者,让患者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医务人员的爱心。一句亲切的问候,一张充满爱心的笑脸,面对危重患者时及时、紧张而有序的抢救,等等,都会使患者及其家属终生难忘。
勿庸置疑,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市场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医疗技术、医疗设备、就医环境等大抵相当的情况下,医德医风的好坏则直接影响着医院的形象,更直接影响着医院的竞争力。所以,爱心,是每一个医务人员必备的基本素质。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一个医院的医务人员是否充满爱心,也是决定着这个医院在日益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中能否保持领先的决定性因素。
2.腾讯举行医学ME大会强调专业医学科普 我们是不是很缺乏正确的医学
大多数人缺乏正确的医学科普知识这应该不是什么有疑问的点吧,现在互联网上很多的医学科普并不是专业的人写的,都是小编五毛一条洗稿的。
可怕的不是那些一眼能看出来的假知识,而是那些你看起来专业其实错误百出的伪科普。要不然怎么会有在朋友圈各种疯传的“秘方”、误人的流言以及各种极端的医患纠纷……我觉得如果大家都能具备一些正确的医学知识,也能减少病急乱投医,对医务人员的工作缺少了解导致的不信任之类的情况了。
对于腾讯举行的医学ME大会我本人还是挺期待的,很多前沿医学和新的治疗方法,我们能有一个渠道去了解,国内外那么多医学方面的专家现场讲解,也是可遇不可求。就网上的信息来看,此次活动腾讯医典和全球顶级的《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共同主办的,感觉专业度不错。
3.影响医护关系的主要因素不包括哪一项
影响医患关系的因素主要来自医方和患方两个方面。
(一)医方因素
1﹒医务人员对医患沟通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很多医务人员仍然习惯于在那种信息不对称的方式下开展医疗服务工作,将医患关系视为主动‐被动型的关系,觉得患者是来求医的,缺乏服务意识,有“居高临下”的思想。医务人员认为患者只能被动地听从指令,而忽视患者的心理和情感需求,不重视倾听患者的诉说和提问。他们没有认识到医患沟通可以通过影响患者的心理因素,从而影响疾病的康复,影响医患关系。这样会导致医疗实践中医患之间缺乏信息交流,医患沟通不顺畅。
2﹒医务人员人文素养、沟通技巧的缺乏
医学的服务对象是人,医学本身蕴涵着丰富的人文精神,医学与人文融为一体才能更有效地为人类服务。医学人文精神强调尊重患者的情感世界,尊重患者意愿。由于一些医务人员缺乏人文精神,人文知识贫乏,对患者没有同情心,缺乏关怀、关爱,在医患沟通中不能敏锐地觉察和尊重患者的心理感受,不会根据患方的情绪、表情、心理反应,运用不同的语言和非语言的沟通方式使患者获得精神、心理的慰藉和改善,从而影响了医患沟通的效果。
3﹒医务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不高
医患沟通中医务人员需要丰富的医学知识和经验,而医疗实践中有的医务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却不高。由于医学业务知识和经验的限制,沟通中难以全面详尽地介绍诊疗情况、告知患病风险和预后,难以说清要说明的问题,也不能较好地解答患方提出的疑问。这样医方就难以取得患方的信任,导致医患沟通不良,进而影响医患关系,医疗过程中一旦出现不满意后果,极易引发医疗纠纷。
4﹒不良医德医风、医疗机构形象的影响
由于少数医务人员的不良医德,如索要红包、吃回扣以及部分医疗机构的不合理用药、滥施检查、不合理收费等,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形象严重受损,在群众中留下了不良的印象,部分患者及家属由此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抱有成见,影响了医患沟通效果。
5﹒医学的特殊性
医学具有高科技、高风险性,且其发展也有阶段局限性,有许多未知的领域需要通过临床实践不断探索、总结。因此医务人员很难全面认识每个患者与疾病相关的所有状况,也不可能预知患者可能会出现的还未被认识的病症。医学的特殊性影响了医患沟通中的信息交流,医患沟通中存在的这些不可能全面告知患方的情况,一旦出现,患者及其家属就难以理解,就可能导致医患关系恶化,引发医疗纠纷。
6﹒医疗机构管理层缺乏职业化
对医患关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是医疗机构管理层职业化管理相对薄弱的表现之一。目前,卫生事业管理人才相对较少,特别是高层次医疗机构管理人才的培养缺乏专业化。医疗机构管理者精通医学专业知识,在某种意义上对提高整体医疗水平有利,但若把主要精力放在医疗工作上,势必影响到医疗机构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效率。医疗机构管理不同于临床医学,要求管理者需不断充实和更新管理理念,及时将先进的管理手段应用到实际的医疗机构经营发展过程中,并善于不断总结经验。医疗机构管理层应坚持依法治理、科学管理的工作原则,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与和谐医疗机构当作大事来抓。
(二)患方因素
1﹒患方的健康意识与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患方作为弱势群体,对医疗过程缺乏专业性了解和认识,且在病态下对事物的承受能力相对不足。随着健康意识和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很容易将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满意转化为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质疑而引发医疗争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患方处处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患方以消费者的角色对医院提出较高层次的服务要求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2﹒患方对医疗工作的特殊性缺乏应有的认同
绝大多数患者及家属对医学专业的了解带有一定片面性,这种认识上的固有缺陷先期成为医疗纠纷的导火索,后期则成为医疗纠纷处理相持不下的困扰。故患方不遵循医学科学规律,对医疗工作缺乏必要的理解与宽容,甚至个别人试图将医疗纠纷作为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的工具,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加之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医疗保健制度不完善与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某些地方较为突出,患方在期望值过高的情况下一旦出现治疗效果不满意,便会造成医患关系紧张,医疗争议事件增加。
4.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影响因素有哪些
身为医学生,以及多年医院的生活,我觉得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最主要的原因是社会媒体的夸大,新闻不吸引人眼球就没人看了,下面是官方原因可以看看。
影响医患关系的因素主要来自医方和患方两个方面。
(一)医方因素
1﹒医务人员对医患沟通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很多医务人员仍然习惯于在那种信息不对称的方式下开展医疗服务工作,将医患关系视为主动‐被动型的关系,觉得患者是来求医的,缺乏服务意识,有“居高临下”的思想。医务人员认为患者只能被动地听从指令,而忽视患者的心理和情感需求,不重视倾听患者的诉说和提问。他们没有认识到医患沟通可以通过影响患者的心理因素,从而影响疾病的康复,影响医患关系。这样会导致医疗实践中医患之间缺乏信息交流,医患沟通不顺畅。
2﹒医务人员人文素养、沟通技巧的缺乏
医学的服务对象是人,医学本身蕴涵着丰富的人文精神,医学与人文融为一体才能更有效地为人类服务。医学人文精神强调尊重患者的情感世界,尊重患者意愿。由于一些医务人员缺乏人文精神,人文知识贫乏,对患者没有同情心,缺乏关怀、关爱,在医患沟通中不能敏锐地觉察和尊重患者的心理感受,不会根据患方的情绪、表情、心理反应,运用不同的语言和非语言的沟通方式使患者获得精神、心理的慰藉和改善,从而影响了医患沟通的效果。
3﹒医务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不高
医患沟通中医务人员需要丰富的医学知识和经验,而医疗实践中有的医务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却不高。由于医学业务知识和经验的限制,沟通中难以全面详尽地介绍诊疗情况、告知患病风险和预后,难以说清要说明的问题,也不能较好地解答患方提出的疑问。这样医方就难以取得患方的信任,导致医患沟通不良,进而影响医患关系,医疗过程中一旦出现不满意后果,极易引发医疗纠纷。
4﹒不良医德医风、医疗机构形象的影响
由于少数医务人员的不良医德,如索要红包、吃回扣以及部分医疗机构的不合理用药、滥施检查、不合理收费等,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形象严重受损,在群众中留下了不良的印象,部分患者及家属由此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抱有成见,影响了医患沟通效果。
5﹒医学的特殊性
医学具有高科技、高风险性,且其发展也有阶段局限性,有许多未知的领域需要通过临床实践不断探索、总结。因此医务人员很难全面认识每个患者与疾病相关的所有状况,也不可能预知患者可能会出现的还未被认识的病症。医学的特殊性影响了医患沟通中的信息交流,医患沟通中存在的这些不可能全面告知患方的情况,一旦出现,患者及其家属就难以理解,就可能导致医患关系恶化,引发医疗纠纷。
6﹒医疗机构管理层缺乏职业化
对医患关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是医疗机构管理层职业化管理相对薄弱的表现之一。目前,卫生事业管理人才相对较少,特别是高层次医疗机构管理人才的培养缺乏专业化。医疗机构管理者精通医学专业知识,在某种意义上对提高整体医疗水平有利,但若把主要精力放在医疗工作上,势必影响到医疗机构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效率。医疗机构管理不同于临床医学,要求管理者需不断充实和更新管理理念,及时将先进的管理手段应用到实际的医疗机构经营发展过程中,并善于不断总结经验。医疗机构管理层应坚持依法治理、科学管理的工作原则,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与和谐医疗机构当作大事来抓。
(二)患方因素
1﹒患方的健康意识与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患方作为弱势群体,对医疗过程缺乏专业性了解和认识,且在病态下对事物的承受能力相对不足。随着健康意识和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很容易将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满意转化为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质疑而引发医疗争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患方处处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患方以消费者的角色对医院提出较高层次的服务要求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2﹒患方对医疗工作的特殊性缺乏应有的认同
绝大多数患者及家属对医学专业的了解带有一定片面性,这种认识上的固有缺陷先期成为医疗纠纷的导火索,后期则成为医疗纠纷处理相持不下的困扰。故患方不遵循医学科学规律,对医疗工作缺乏必要的理解与宽容,甚至个别人试图将医疗纠纷作为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的工具,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加之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医疗保健制度不完善与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某些地方较为突出,患方在期望值过高的情况下一旦出现治疗效果不满意,便会造成医患关系紧张,医疗争议事件增加。
5.医疗卫生考试都考什么
作为医疗类的考试,医疗专业知识是必考的知识。在全国大部分的地区,医疗专业知识都是主要的考试内容,而且很多地方只考医疗专业知识。
1.临床医学的专业知识常考的内容包括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和儿科学。其中以内科和外科为重要的考试内容,尤其是内科学。
2.对于护理专业知识主要包括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等。
3.部分地区在医疗专业知识的基础上会考核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等边缘学科。
部分地区还会考核一些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公务员考试的相关内容。
6.遇到医疗纠纷,我们该怎么办
第一步:固定证据
(1)客观、真实的病历。
客观病历:①门诊病历;②住院志;③体温单;④医嘱单;⑤化验单(检验报告);⑥医学影像检查资料;⑦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⑧手术及麻醉记录单;⑨病理资料;⑩护理记录;
主观病历: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2)尸检报告
尸检即尸体解剖,是指对已经死亡的机体进行剖验以查明死亡原因的一种医学手段。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3)医疗评估报告
医疗评估主要是通过对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损害结果、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评估出院方过错参与度大小、赔偿额度。虽然不能直接作为证据材料,但是通过专家辅助人或者专业医疗律师的质证,能够影响法官的心证,对不合理的司法鉴定意见不予采纳。
第二步:选择维权方式。
(1)医调委调解:由医患双方共同申请,双方不进行质证沟通。患者无医疗、法律知识、无法提出正确的诉求,
(2)双方协商:患者缺乏公平协商解决的基础,医院强势、患者相对弱势;患者无法有理有据指出医院过错。
(3)诉讼:诉讼存在以下问题:
①患者和律师缺乏专业医疗知识,第一次开庭无法鉴别病例的客观性和完整性,无法举证并提出全面、正确的诉求。
②患者和律师无法在司法鉴定听证会上清晰的陈述医院的过错,无法对不合理的司法鉴定意见进行有效质证。
所以患者必须请具有专业的医疗背景和临床经验的医疗律师来诉讼,在首次开庭的病历质证环节及司法鉴定听证会质证环节达到最佳效果。
③专业医疗律师少,大部分律师缺乏医疗专业知识,只从法律程序帮助患者,维权效果不佳。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专家辅助人帮助患者出庭质证,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发生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后的诉讼过程中,患者可以申请法院通知一至二名有医学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当患者们对于鉴定意见和一些专门性的问题有质疑的时候,可以向法院申请他们出庭,对鉴定意见或者案件的专门性问题提出专业意见,进行质证,并且能够从专业的角度分析并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这样一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患者自身和他的律师对医学专业知识不了解的缺点,使得原被告双方在诉讼过程中能够有一个更加平等的地位,同时更加有利于患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7.如何有效解决医疗纠纷
有效解决医疗纠纷要用最短的时间、最少的人力财力达到最满意的效果。
第一步:及时复印、封存病历。
客观病历:①门诊病历;②住院志;③体温单;④医嘱单;⑤化验单(检验报告);⑥医学影像检查资料;⑦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⑧手术及麻醉记录单;⑨病理资料;⑩护理记录;
主观病历: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第二步:发生死亡进行尸检,明确死因。
第三步:进行医疗评估。
1. 明确院方的过错、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2. 明确院方过错参与度与赔偿金额。
第四步:选择维权方式
(1)医调委调解:患者无医疗、法律知识、无法提出正确的诉求。
(2)双方协商:患者缺乏公平协商解决的基础,医院强势、患者相对弱势;患者无法有理有据指出医院过错。
(3)诉讼:诉讼较之前两个方式来讲更加客观公正。
建议患者请具有专业的医疗背景和临床经验的医疗律师来诉讼,在首次开庭的病历质证环节及司法鉴定听证会质证环节达到最佳效果。而目前专业医疗律师少,大部分律师缺乏医疗专业知识,只从法律程序帮助患者,维权效果不佳。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可以申请专家辅助人帮助自己出庭质证,这样一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患者自身和他的律师对医学专业知识不了解的缺点,同样有利于患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