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之间交易存货增值税如何处理
关联交易的原则,税收征管法对关联交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认定,即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所进行的业务往来。<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新的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
母公司从子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是否还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母公司从子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是否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回复:不需要。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属于“营业收入”
(1)属于持有期分回的税后收益——免税
(2)确认时间: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3)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4)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
①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税。
免税收入规定: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免税;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母子公司之间交易存货增值税如何处理?母子公司之间交易需要遵循税务机关关于关联企业的交易定价的规定,会计人要不断学习才会不被淘汰,会计职业进阶才会更快更远,每天进步一点点,积少成多,会计更需要这种积累。更多会计资讯,请关注本网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