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清理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吗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第九条规定,固定资产达到或者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
因此,你公司生产设备已达到使用年限进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损失,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的应进行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公司应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方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固定资产清理收入怎么报税
一、固定资产处理收入需要交税吗?
根据相关规定: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因此,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免征增值税。
1、属于企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2、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以使用过的货物;
3、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
二、处置固定资产收入怎么做账?
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不属于你的收入确认范围,是与经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利得或者损失在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中核算。
收入是企业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明确界定日常活动就是为了将收入与利得相区分,因为企业非日常活动(处置固定资产就属于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能确认为收入,而应当计入利得
固定资产清理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吗?固定资产清理损失,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处理方法,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每天进步一点点,积少成多,会计更需要这种积累。更多会计资讯,请关注本网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