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本质属性(讲解法律最本质最主要特征)

关于本次话题,相信之前已经有很多人发表过见解了,另外,很多法律方面的书籍也有说明,网络上的解释也有一大堆。编者的看法和内容,依据“三公新解”的宗旨,有一定的独立性和新颖性,供广大网友参考,进而更加客观、底层、现实的看待问题,做到利己利人!这里说明下,本篇指的法律,包含了其他规章、制度、规则等有约束力的文字、习俗等内容。

讨论这个话题,编者从另外的角度出发,即,如果没有法律会怎样?关于法律的本质,官方的主流的解释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依靠国家暴力机构保证实施;对民众的约束力等等,这些都没有异议。其中,讨论这个话题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约法三章”这个成语,任何法律,至少有三个要素,法律制定者,维护执行机构,被约束群体。法律制定者,永远是统治阶层,或者是真正统治阶层的代表(有些是傀儡),法律永远是为他们服务的,当然,有些法律对被约束群体可能也有利,但这是法律带来的附加效果;或者是,对被约束群体带去的有利效果会产生对统治阶层更大的利益或好处。维护执行机构,就是通常说的暴力机器,这其实是整个法律体系最关键的一环,如果没有这个机构,法律将毫无意义,就是一张废纸,这点可以延伸运用到日常的生活、管理等所有领域,这也是基于人性趋利避害的原理。被约束群体,这点,编者要重点、详细介绍下,也只有知道这点,才能真正理解法律的本质。被约束群体,是指法律制定者,希望这个群体遵守所制定法律的对象。举些例子,在一个国家侵略另一个国家时,被侵略国家的民众就不属于被约束群体,典型的事件比如屠城;比如一个公司的制度,对公司以外的人就不是被约束群体。基于以上内容,法律其实是:统治阶层通过暴力机构对被约束群体的一种管理方式,最终实现统治阶层利益或发展趋势。

上面其实介绍了法律的内容,还没有说明法律的本质。前面说了,如果没有法律会怎样?就是暴乱,主要表现为以强欺弱,资源抢夺,凭借的基本是武力,这是最原始状态,和动物世界一样;其实,人类本身就是高级一些的动物,或者说,我们现在还是如此,只是方式和手段不是主要靠武力。所以,没有法律的状态或结果,对统治阶层和被约束者,对所有法律影响范围内的人(假设有法律的状态),都是不利的,甚至是致命的,因此,法律就自然而然产生了,这也是基于人性趋利避害的反映。也就是说,法律解决的主要是暴乱问题,防止的是以强欺弱,资源抢夺的情况发生。但是,在战争状态下,就是发生以强欺弱,资源抢夺的事,这就需要理解上面提到的,法律下的被约束群体,因为被侵略的国家,不是被约束群体,也就没有法律的概念了;或者这么说,一家公司制度对公司以外的人毫无意义。那么,为什么没有法律会暴乱,有法律了,可以基本防止暴乱了,还是因为趋利避害的人性,因为法律有惩罚机制,也是编者前面说的,维护执行机构,就是通常说的暴力机器,没有惩罚机制,法律将毫无意义和作用。所以说,一部真正的法律,他的本质就是惩罚。当然,惩罚不是目的,但法律最后落实的就是惩罚,否则,法律就不是法律。为什么这么说,请看“约法三章”:杀人者要 处死,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也要判罪!它的核心就是处死、抵罪、判罪,这也是被约束群体最忌讳的。为什么我们绝大部分人会遵守法律,就是因为忌讳法律后面的惩罚,所以,制定法律的本质就是惩罚,原理是基于人性的趋利避害,目的是统治阶层利益或发展趋势。

总结:法律最后落实的就是惩罚,否则,法律就不是法律。法律的原理是基于人性的趋利避害,目的是统治阶层利益或发展趋势。

延伸讨论:为什么绝大部分人讨厌“以强欺弱”,这不是因为你有多高尚,有多正义,这只是社会给你灌输的思想认知,根本原因是,事物发展本身就有不确定性,我们每个人都在将来有变成那个“弱者”的可能,所以,这种心理只是自我保护的一种预警。好比编者之前说的,为什么我们都推崇尊老爱幼,不是我们高尚,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从“幼”开始,到“老”结束,我们遵守的规则,都是为了自身!当然,客观上也有利于他人,这也是编者推崇的,尽量做到互惠互利共赢,但是,肯定有牺牲者!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