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个人所得税法立法解释(关于做好新个人所得税法)

1、延缴个人所得税

199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通知规定:“自1999年7月1日起,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奖励的个人可以暂时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只有在取得分红或转让时才需要依法纳税,如果长时间不转让就可以一直不交税。

注:获得股权时,需要按偶然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同时,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通知规定:“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

另外,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2、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

通知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同时,“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也就是说高新技术企业,因科技转化而给予相关技术人员股权奖励时,可享受在5个年度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如果股东要把企业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用于转增股本时,也可以在5个公历年度内申请分期缴纳。

注:个人获股权奖励时按工资薪金3%—45%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企业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时,股东需要按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3、减免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技术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同时,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通知规定:“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如果是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技术方面的奖金,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在非营利研发机构或高校中按规定因科研获得现金奖励,那么现金可减按50%,再计入工资中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

4、企业如何节税?

凡是与高新技术、科技研发有关的个人在获得股份、奖金时可以延缓缴纳、分期缴纳,甚至直接免除个人所得税,那企业又应该如何节税呢?

首先,企业应充分享受国家政策补助。比如增值税留抵退税、企业研发加计扣除、减计收入、以及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固定资产一次性(500万以下)扣除等。

其次,合理控制企业营收或利润。比如控制连续12个月企业开票金额不超过500万,即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普票)优惠;在企业人数及总资产不超额的情况下,控制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0万以内,就能享受小微企业2.5%—5%的超低企业所得税。

再次,合理对企业架构进行拆分或外包。比如在合法、合规情况下,将一般纳税人企业拆分为两个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因此两个企业都能享受小微企业2.5%—5%的超低企业所得税,拆分后成立的企业还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普票)优惠。

另外,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及规划。通过制定年初财务预算帮助公司省钱,同时通过每月财务数据反馈分析企业经营,帮助企业赚钱,再通过财务手段帮助企业节税。

最后,有问题可以找小柳。凡是对财务建设不解,对财务数据不懂,对财务节税有疑惑的朋友,都可以询问小柳,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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