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改造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改造记入“在建工程—厂房”科目;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企业在日常核算中应依据上述原则判断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是应当资本化。 在税务处理上,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并且发生了几百万的改造费,发生了几百万的搬迁费用(含机械设备使用到的水电气工程)是否要增大房屋及建筑物的原值:
(一)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问,应按下列规定执行: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不再通过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例如原来厂房并非是防尘的,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 根据这一规定;
(二)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我公司由于产房的设计已达不到生产此种产品的能力而进行改造?
答,但现在改造成防尘车间?还是直接入费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财会[2003]10号)第十二条规定,在会计上都应资本化处理,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是陆续发生的,我应该怎样入账;
(三)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工程完工后转入厂房入账价值,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以及由于车间扩大,可作为递延费用,还是费用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使得机器设备搬迁。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你公司上述为厂房改造发生的改造费和搬迁费支出。
改造租入房产而发生的支出的产权性质
产权是指财产的所有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显然,甲企业是出租房产的权利人,对出租房产享有上述权利。
房产税的课税对象是房产,虽然属财产税的课税范畴,但也仅对房产征税而不能对所有的财产征税。乙企业对租入房产进行改造而发生的支出所形成的财产是以出租方所拥有的房产为载体而存在的,但对改造方乙企业来说只是改造财产而不是完整的房产。同理,乙企业对改造财产也仅享有财产权而不是房产权。因此,根据税法规定,乙企业发生的改造支出所形成的财产不是房产税的课税对象,乙企业无须对改造支出承担房产税纳税义务。
固定资产改造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固定资产改造记入“在建工程—厂房”科目;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企业在日常核算中应依据上述原则判断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是应当资本化。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不再通过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