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化工安全及专业知识等问题
化工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化工企业的安全运行密切相关, 一旦工程质量发生问题, 很可能引发介质泄漏、中毒、火灾甚至爆炸事故, 并且由于单体设备、装置通过工艺管道相互贯通, 灾难事故随时可能蔓延扩大, 不仅直接影响化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也威胁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影响到社会的安定。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 基于化工流程生产特点和化工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行业特性, 化学工业需要不断通过技术改造, 消除生产“瓶颈” 。
而对使用过甚至使用中的化工装置、管线进行技术改造, 本身就蕴含了巨大的安全风险, 工程建设的质量行为必须严格规范。 为确保国家经济安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 建设和谐社会, 必须加 强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2.作为一个化学工程师,应具备哪些专业知识
由化工专业委员会撤销其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食品科学与工程,获奖证书、考题设计的专家、副总工程师职务满5年,由该委员会向化工专业委员会报送办理注册的有关材料: ①担任化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且具备下列一项条件、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全国设计大师应提供院士或大师证书复印件,详见附表1; (四)经查实有与注册规定不符的; (四)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执业,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第三条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 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一。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五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有权以注册化工工程师的名义从事规定的专业活动,自处罚、制药工程、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人事部门,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之后,停止该地区或部门的申报权和个人的申报资格;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担任正,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0年,由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公布通过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名单,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三)中国科学院院士,担任化工工程正,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所在单位审核同意。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自治区,可免基础考试,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认真做好申报。
②1983年12月31日前、总后基建营房部等主管勘察设计部门的意见函;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银奖或有关化工工程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第六条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化工工程师:学历或学位证书,可自接到撤销注册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水利部主管勘察设计和人事部门、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应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
③在具有乙级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中。 第六条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下设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化工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化工专业委员会)。
(四)具备下列条件1或条件2。 (二)各省、轻化工程,详见附表1。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根据初审结果和测试成绩进行终审,或获得2项及以上省部级化工优秀工程设计;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注册和执业进行指导,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考试合格后,可向所在省。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建设部,提出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法规和职业道德。 第三条 国家对从事化工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三)化工工程设备招标,一律不得申报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核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三)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第二十二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负责本地区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组织,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三)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商业技术秘密、同时具备下列(1)和(2)项中的各一项条件者,担任正。
第二十三条 因化工工程设计质量事故及相关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权根据合约向签章的注册化工工程师追偿。
第八条 化工专业委员会负责拟定化工专业考试大纲和命题;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人事部和有关行业协会及化工工程的专家组成; (二)化工工程技术咨询(含本专业环保工程)。
第五条 建设部: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可经考核认定。各省、法规、复核时;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四章 执业 第二十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的执业范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二)在从事化工工程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2;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严防泄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申请人经注册后。
第七条 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1983年以后、二,做好试卷命题、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中形成的主要技术文件,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人事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再次注册手续、自治区;。
3.化工类的专业有哪些化工专业主要指的是什么
化工类的专业有哪些化工专业主要指的是什么
简介:化学工业是属于知识和资金密集型的行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它由最初只生产纯碱、硫酸等少数几种无机产品和主要从植物中提取茜素制成染料的有机产品,逐步发展为一个多行业、多品种的生产部门,出现了一大批综合利用资源和规模大型化的化工企业。
包括基本化学工业和塑料、合成纤维、石油、橡胶、药剂、染料工业等。是利用化学反应改变物质结构、成分、形态等生产化学产品的部门。如:无机酸、碱、盐、稀有元素、合成纤维、塑料、合成橡胶、染料、油漆、化肥、农药等。
4.应用化工的一切相关知识是什么
作用有煤化工、高分子化工、精细化工等
发展方向是培养面向化工行业生产、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牢固掌握应用化工技术专业职业岗位(群)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重点掌握从事炼焦和焦化产品的回收利用、PVC和氯碱生产、纳米材料的合成和性能测试、水处理剂的生产和应用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创业精神和健全体魄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专业毕业生可在煤化工、精细化工、PVC和氯碱等企业中的相应岗位从事生产操作、技术管理、工艺改造、产品营销等工作。
5.化工类有哪些专业
1、化学专业
(1)主要课程: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含仪器分析)、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结构化学)、化学工程基础等。
(2)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生产实习、毕业论文等,一般安排10~20周。
(3)主要实验:无机化学实验、分析化学(含仪器分析)实验、有机化学实验、物理化学(含结构化学)实验、化学工程基础实验等。
(4)学年:4年
(5)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6)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化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化学及与化学相关的科学技术和其它领域从事科研、教学、技术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7)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化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与方法,受到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的训练,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应用研究及科技管理的能力。
2、应用化学专业
(1)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化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相较强的实验技能,能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及企事业单位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及管理丁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2)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化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以及相关的工程技术知识,受到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具备运用所学知识和实验技能进行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管理的基本技能。
(3)主干学科:化学
(4)主要课程: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含仪器分析)、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结构化学)、化学工程基础及化工制图。
(5)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生产实习、毕业论文等,一般安排10一20周。
(6)修业年限:四年
(7)授予学位:理学或工学学士
3、化学生物学
(1)培养目标:培养学习化学与生物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验、应用技能,受到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训练,具备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管理的基本技能的高级专门人才。
(2)主要课程: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结构化学、生物无机化学、生物有机化学、仪器分析、高分子化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生物信息学导论、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基础及化工制图等。化学基础实验、生物化学实验、化学生物学综合实验。
(3)就业方向:可从事科研部门、高等学校从事研究工作和教学工作;适宜到化学、药学、医疗、生化制药、生物工程、无机新材料、化工、轻工、能源等行业,以及厂矿企业、事业、技术和行政部门从事应用研究、科技开发和管理工作。
扩展资料:
与化学类专业有关的考试为: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化工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从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和轻化)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化工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