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电信业务差额纳税的规定

邮政电信业务差额纳税的规定? 答:【问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十四)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 … Continue reading 邮政电信业务差额纳税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