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咨询中我们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李先生通过中介看房,选中了心仪的房子,但想省一点钱,于是绕过中介私下和开发商商定,先办理了草签合同,开发商给业主的购房款直接优惠了2%,李先生一开心就交了预付房款。 本来想着等着网签就可以了,不料这件事好巧不巧被中介发现了,开发商迫于压力只得和李先生说,要求取消购房优惠并重新签署原价合同。李先生自然是不愿意的了,于是找到律所,前来咨询。 本案件中,开发商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呢?并且李先生说草签合同只有一份,在开发商手里,那么,在没有拍照保留的情况下,李先生能否依然依据草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