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服务预缴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说

建筑服务预缴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说 跨地区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征管,依据国税函[2010]156号规定处理,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 … Continue reading 建筑服务预缴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