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

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第三 … Continue reading 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