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货物用于公益性捐赠会计科目

外购货物用于公益性捐赠会计科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 … Continue reading 外购货物用于公益性捐赠会计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