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一审变更诉讼请求的新规定)

第六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如下: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 … Continue reading 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一审变更诉讼请求的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