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已经休了几个月产假了,所以不能再请年假了。”“上班时间去做产检,你得请事假。”……面对HR给出的这些说法,一些女职工信以为真,放弃了原本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 从放开二孩到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有关女性职工劳动权益的保护问题也日益凸显。一些女职工应该享受的劳动权益,因为企业或女职工不了解政策而没有有效地贯彻执行。 案例 “多休”3天假,弄丢一份工作? 正解:流产也有假期,单位必须保障 近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市总工会在全市范围联合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 检查中遇到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