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企业研发加计扣除

亏损企业研发加计扣除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因此,企业发生的亏损,税法允许以后转5年,用 … Continue reading 亏损企业研发加计扣除